一、什么是武器裝備承制資質?
軍隊實施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制度,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采購法》和《人民解放軍裝備條例》、《人民解放軍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管理規定》 等法規,作為“采購方”,對武器裝備“供應商”實施的資格審查,目的是降低裝備采購風險,提高裝備建設質量效益、促進承制單位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現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與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實行 “兩證合一” 政策,“兩證合一”,是指將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審核與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兩項活動,合并為統一組織實施的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活動,一次審查作出結論,發放一個證書,即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書,并標明滿足國家軍用標準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二、裝備承制單位分為三類:
第一類裝備承制單位,是指承制裝備的總體,關鍵、重要分系統和核心配套產品的單位;
第二類裝備承制單位,是指承制其他軍隊專用裝備和一般配套產品的單位;
第三類裝備承制單位,是指承制軍選民用產品的單位。
三、申請裝備承制單位,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 法人資格;
申請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專業技術資格;
申請單位應當具有與申請承擔任務相適應的專業(行業)技術資格,以及專業技術人員、設備設施、檢驗試驗手段、產品標準和技術文件。申請第一類裝備承制單位資格的,應當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書。
(三)質量管理
申請單位應當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具備與申請承擔任務相當的質量管理水平和質量保證能力。申請第一類裝備承制單位資格的,應當取得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申請第二類裝備承制單位資格的,應當取得國家標準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并建立武器裝備質量管理體系;申請第三類裝備承制單位資格的,應當取得國家標準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四)財務資金狀況;
申請單位應當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良好的資金運營狀況,具備與申請承擔任務相適應的資金規模。
(五)履約信用;
申請單位應當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在近三年內無嚴重延期交貨記錄,產品、服務無重大質量問題,無虛報成本等違紀、違法行為。
(六)保密管理;
申請單位應當健全保密組織,完善保密管理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保密設備,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失泄密事件。
(七)總裝備部要求的其他內容。
四、申請裝備承制單位,應當提交《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審查申請表》,同時提交以下文件、材料(復印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二)專業技術資料證明材料;
(三)質量管理水平和質量保證能力證明;
(四)財務資金狀況證明材料
(五)企業經營信譽證明材料
(六)保密資格證明材料;
(七)其他證明材料。